按照《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相关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市场监管局遴选推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推荐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拟定7个地理标志产区为2022年度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1-51792393
邮箱:sdippo@shandong.cn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